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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3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 ?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4.90 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 年 5 月 28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2026 年 4 月 1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2)、《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5)(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9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此外,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前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19,701,477×0.10)÷321,981,975≈0.099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0.099)÷(1+0)≈34.90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4.90 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为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44%。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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