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读!武汉法院以司法之力擦亮城市文化IP
2026-05-16 05:57:49来源: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贺玉琼) 一枚“网红”冰箱贴,藏着黄鹤楼的千年光影;一盘火红小龙虾,承载着城市的味觉记忆;一场街头巡游的木偶戏,延续着百年的非遗薪火......
(相关资料图)
当这些文化符号被仿冒、被攀附、被“蹭热度”,谁来撑腰?
武汉法院的答案清晰且坚定:打击侵权、明晰权责、鼓励创新,让城市文脉在法治沃土中深植。
“鹤舞流光”,不容山寨
长江之滨,黄鹤楼巍然屹立千年。这座城市地标,正化作无数文创产品的灵感之源。
某公司以黄鹤楼为原型,创作了《鹤舞流光夜光冰箱贴》系列作品,并完成著作权登记。该产品巧妙融合昼夜双景——昼可观飞檐斗拱的精妙,夜能赏流光穿楼的意境,一经推出便成为游客和市民争相收藏的“网红”文创,销量节节攀升。
可“爆款”走红后,仿冒侵权产品也大量涌现。周某未经许可,在网店销售与原创作品高度近似的冰箱贴。该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周某承认了自己的侵权行为。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立即下架所有侵权商品,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保护地标文创、激励原创设计。文创产品的灵魂在于“创”,随意仿制榨取的是短期利益,伤害的是整个行业的原创生态。护原创,守匠心,才是对城市文化深沉的致敬。
汉味龙虾,法正其名
江城夏夜,少不了小龙虾的烟火气息。
某食品公司旗下的“XX龙虾”是家喻户晓的餐饮品牌,承载着这座城市的烟火气,也记录着无数食客的味蕾记忆。该公司注册了相关商标,在经营中长期使用“XX龙虾”字号及特有装潢,在武汉及周边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
然而,另一家从事餐饮加盟的某餐饮公司,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在公众号、门店招牌、店内广告中突出“XX龙虾”字样,并使用与某食品公司高度近似的图案组合,甚至在简介中称“XX龙虾”为其旗下品牌。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餐饮公司在经营中突出使用“XX龙虾”侵害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某餐饮公司擅自使用某食品公司在长期经营中积累起一定影响的字号及特有装潢,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判令某餐饮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某食品公司相应损失。
该案判决,给“傍名牌”行为划定清晰边界——商标使用必须规范,任何试图攀附他人商誉的行为,都将被否定。
杖头木偶,新装登场
一根杖,牵起木偶的悲欢;一出戏,传递荆楚的韵味。武汉杖头木偶戏自清代传承而来,如今已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步入当下,这项古老技艺如何在传承中创新?甲公司为此展开了一场跨界探索:将驯鹿、斑马等动物形象与杖头木偶戏融合,创作出《驯鹿骑士》《斑马绅士》等一系列新颖的美术作品,并在巡游表演中展示。
创新走红,模仿者随之而来。乙公司在景区动物人偶巡游中,直接使用了与甲公司作品高度近似的动物造型,并将相关图片与视频在网络上公开发布传播。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定,动物形象与非遗杖头木偶戏融合再创作形成的美术作品,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案涉美术作品复制权、展览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赔偿损失。
非遗并非尘封的文物,而是活态的文化。法律保护创新成果,就是希望老手艺也能变得“潮”起来,走进更多人的视野和生活。
对侵权“零容忍”,对创新“强保护”,江城文旅“金字招牌”在司法的守护下,愈发闪亮。法治,让城市的记忆与未来,一同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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